交通事故現場急救知識ABC.docx
交通事故現場急救知識ABC 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現場緊急救護是否得當,直接關系到傷員的生命安危。因此,每個駕駛員必須了解交通事故的急救知識,掌握必要的事故現場急救技巧。這樣方能在緊急情況發(fā)生時,做好現場救護工作,以便迅速及時地搶救傷員的生命。 一.現場急救的原則 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在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急救工作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人道原則 當事故發(fā)生后,救護者必須懷著崇高的人道主義精神,千方百計利用現場一切可利用的條件搶救傷員。救護者應保持鎮(zhèn)定、清醒的頭腦,使傷員盡快得到現場治療,并及時呼救,轉入后續(xù)治療。 2.快速原則 在車禍救護工作中,時間就是生命?!翱鞊尅⒖炀?、快送”是決定傷員能否自下而上或減少傷殘和后遺癥的關鍵。救護人員要珍惜每一秒鐘,火速急救,火速護送傷員到醫(yī)院治療。 3.有序原則 交通事故的特點是“傷情復雜、嚴重、復合傷多”。因此,在搶救中一般應本著“先搶后救”、“先重后輕”、“先急后緩”、“先近后遠”的順序,靈活掌握。首先采取止血,保持呼吸道的通暢,抗休克等措施;第二是處理好內臟器官的損傷;第三是處理好骨折;第四是包扎處理一般傷口。 4.自救原則 “自救原則”是車禍現場救護、搶救傷員生命的一條寶貴經驗,尤其是對發(fā)生在偏僻地區(qū)的車禍更是顯得重要。在車禍現場不能消極等待,要積極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充分利用就便器材以贏得求援時間。 二.事故現場傷員情況判斷 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由于車禍的“強烈襲擊”,可使人體心、肺、神經、內分泌機能發(fā)生嚴重障礙,尤其是大量失血,直接威脅傷員生命,有些受傷者可能很快出現休克或者死亡。這就需要很好地判斷傷情,以便急救。最早接觸受傷者時,首先必須判斷受傷者是否活著,有無呼吸和心跳,意識是否清楚,救護者必須對受傷者的傷情作出初步判斷,以便按“輕重緩急”的原則急救和后送。 1呼吸的判斷 為了確定受傷者是否呼吸,可以將耳朵貼近受傷者的口、同時平視他的呼吸,并看到他胸腹的動作 。在呼吸極微弱時,不易見到胸廓起伏,可用一小塊棉花絮或薄紙片、樹葉等放在病人鼻孔旁,看這些物體是否隨呼吸來回飄動,以判斷有無呼吸存在。垂危病人 呼吸變快、變淺、不規(guī)則,一般受傷者在臨死前,呼吸變慢、不規(guī)則直至呼吸停止。這時的特征是胸廓起伏消失,鼻孔不出氣。 2.心跳的判斷 脈搏是血液流經動脈血管時的壓力波動,直接顯示心臟的跳動,一般測試腕動脈(橈動脈)。檢查心臟跳動的受傷者時,常檢查他的頸動脈,在喉結與相連肌肉間的頸窩處,可以觸知頸動脈的搏動。心跳停止時,頸動脈搏動消失,受傷者意識喪失,瞳孔散大,皮膚發(fā)紫。 3.意識的判斷 在事故現場判斷意識,以直觀受傷者瞳孔的變化為主。正常時,兩眼的瞳孔是等大等圓,遇到光線能迅速收縮。當受傷后,兩眼瞳孔不一般大,可能縮小或放大;用手電筒光線刺激,瞳孔不收縮或收縮遲鈍。當瞳孔逐漸散大,固定不動,對光反應消失時,病人陷于死亡。 檢查瞳孔的方法是:右手持手電筒,左手拇指及食指分別將兩側上眼瞼向上拉開,暴露瞳孔。正常瞳孔(黑眼睛.的孔洞)直徑約34毫米,雙側等大等圓,當受到光線刺激后雙側瞳孔立即縮小,移開光源后瞳孔迅速復原,受傷者死亡的特征就是指呼吸、心跳停止和瞳孔散大、固定。 4.意識狀態(tài) 正常人的意識是清楚的,反應是靈敏的,但當車禍發(fā)生后,因受傷部位的不同,其意識改變不盡相同。意識改變一般是由于腦部損傷,創(chuàng)傷性休克,劇烈疼痛等因素造成。若腦部有一時性不省人事,且時間不超過10至20分鐘,那樣表示傷不重;如受傷后一直昏迷或傷后昏迷一清醒一再昏迷,表示腦損傷嚴重,同時伴有劇烈持續(xù)的頭疼和頻繁的嘔吐,以及瞳孔擴大或大小不等的改變。創(chuàng)傷性休克傷員,除休克的表現外,一般在休克晚期出現昏迷。而劇烈疼痛引起的意識喪失僅為一時性“應激”改變,會迅速恢復的。 5.脈搏、呼吸的變化 正常人的脈搏(6585次/分)、呼吸(1620次/分),節(jié)律是均勻的。當發(fā)生車禍后,若傷員脈搏細快,面色蒼白,皮膚濕冷,煩躁口渴,呼吸淺快甚至困難,是出血性休克和肺、胸膜損傷的表現。若脈搏慢而洪大,呼吸慢而深是腦損傷的表現。這些都是危險信號,應火速送就近醫(yī)院搶救。 6.確定受傷的部位、性質、范圍和程度 在交通事故現場短時間內,要確定傷員受傷的部位、性質、范圍和程度有一定的難度,但只要細致觀察,就可以做出初步判斷。一般來說,傷情的輕重與全身情況是一致的,否則就可能有多發(fā)傷和內臟傷。因此,必須首先明確判斷傷員傷情是出血性休克還是顱腦損傷;是內臟傷還是骨折;是脊髓損傷還是一般的外傷;是開放性的還是閉合性的損傷,以及受傷范圍的大小和輕重程度等等,以便于及時救護。 三、事故現場傷員的運送 搬運和運送傷員是一項重要措施,先行現場搶救,再轉送附近醫(yī)院。 1.現場搶救 其主要任務是使傷病員迅速脫離出事地點,轉移到安全和便于救治的地方,以進行及時的止血、包扎和固定。現場的搬運方法為: (1)單人搬運法搶救是采用的主要方法之一,可分側身匍匐搬運法,牽拉法和單人背、抱法,而以后者為最常用。背傷病員時,應將其上肢放在搬運者的胸前,搬運者背負傷病員胸腹,并用兩手托傷員兩大腿。抱傷病員時,搬運者一手抱扶病員腰部,另一手扶托傷病員大腿中部。 (2)雙手搬運法比較常用,有坐椅式與抬式搬運法,可用于一般傷員,但不宜用于脊柱損傷傷員等。 (3)救治傷病員時,應了解傷病部位,以便搬運時保持合適的體位,避免加重病情或發(fā)生意外。 顱腦傷患者宜處半臥位或側臥位,保持呼吸道通暢,妥善保護暴露的腦組織,防止或減少震動,可用衣物將患者頭部墊好。 胸部傷患有呼吸困難宜采用半臥位,可用衣物坐椅式雙人搬運法或用坐椅搬運。 腹部開放性損傷,腹腔臟器可自創(chuàng)口脫出,一般不宜回復,可用碗等覆蓋保護,然后包扎。如臟器大量脫出或臟器已嵌頓,血液循環(huán)障礙者,應適當消毒后回納包扎。搬運時,患者仰臥于木板,下肢屈曲,然后抬送。 脊柱損傷者在搬運時,務必注意保護脊髓,以免受損傷或加重損傷。禁用一人抱胸,另一人抬腿的雙人搬抬法,因這種體位搬運,可加重脊柱壓縮和脊髓受壓。正確方法可由數人共同進行,使身體平直,用均衡協調的力量抬起或滾動,采用俯臥位放置在木板或擔架上,如采用仰臥位,宜用小枕或衣服加墊于脊椎骨折部位,使脊柱過度后伸,然后抬送。如為頸部損傷,應穩(wěn)定頭部,適當牽引,數人協調將患者滾動仰臥至木板或擔架上,頸下墊小枕,頭部兩側用軟物固定,避免頭部搖動。 骨盆部損傷可采用仰臥位于木板或擔架上,髖、膝部屈曲,膝下可墊軟物,以保護體位。 多數上肢傷病患者可步行,但下肢傷病常需背、抱或雙人搬運,一般宜作固定后,再行抬運。 2.運轉 重傷員經現場搶救后,應迅速送醫(yī)院治療。 (1) 木板或擔架抬運法:適用于一般傷情、損傷、情況嚴重等病例,呼吸困難不太適用。 (2) 背、抱轉送法:較適應于體重輕、兒童等病例,路短易于完成,需要時可輪流背、抱。轉送路程遠者,不適用。 (3) 推車、三輪車、拖拉機、汽車運送,適用于道路較平坦的地區(qū)。 (4) 各種船只運送,適用于水網地區(qū)。 (5) 傷病員轉運最好用救護車實施。 3.轉送時注意事項 (1)注意觀察病情,特別是脈搏、呼吸、神志等改變,開放性傷口應注意出血、必要時需重新包扎處理。 (2)注意保持傷員的特定體位。 (3)頸、胸部的傷情,應維持呼吸道通暢。 (4)注意觀察經固定的肢體,定時檢查末梢循環(huán),如出現循環(huán)障礙者,應及時處理。 (5)腹部損傷、昏迷、嘔吐及估計需盡快手術治療者,應禁飲食,一般病例可適量飲水。 李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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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現場急救知識ABC 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現場緊急救護是否得當,直接關系到傷員的生命安危。因此,每個駕駛員必須了解交通事故的急救知識,掌握必要的事故現場急救技巧。這樣方能在緊急情況發(fā)生時,做好現場救護工作,以便迅速及時地搶救傷員的生命。 一.現場急救的原則 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在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急救工作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人道原則 當事故發(fā)生后,救護者必須懷著崇高的人道主義精神,千方百計利用現場一切可利用的條件搶救傷員。救護者應保持鎮(zhèn)定、清醒的頭腦,使傷員盡快得到現場治療,并及時呼救,轉入后續(xù)治療。 2.快速原則 在車禍救護工作中,時間就是生命?!翱鞊?、快救、快送”是決定傷員能否自下而上或減少傷殘和后遺癥的關鍵。救護人員要珍惜每一秒鐘,火速急救,火速護送傷員到醫(yī)院治療。 3.有序原則 交通事故的特點是“傷情復雜、嚴重、復合傷多”。因此,在搶救中一般應本著“先搶后救”、“先重后輕”、“先急后緩”、“先近后遠”的順序,靈活掌握。首先采取止血,保持呼吸道的通暢,抗休克等措施;第二是處理好內臟器官的損傷;第三是處理好骨折;第四是包扎處理一般傷口。 4.自救原則 “自救原則”是車禍現場救護、搶救傷員生命的一條寶貴經驗,尤其是對發(fā)生在偏僻地區(qū)的車禍更是顯得重要。在車禍現場不能消極等待,要積極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充分利用就便器材以贏得求援時間。 二.事故現場傷員情況判斷 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由于車禍的“強烈襲擊”,可使人體心、肺、神經、內分泌機能發(fā)生嚴重障礙,尤其是大量失血,直接威脅傷員生命,有些受傷者可能很快出現休克或者死亡。這就需要很好地判斷傷情,以便急救。最早接觸受傷者時,首先必須判斷受傷者是否活著,有無呼吸和心跳,意識是否清楚,救護者必須對受傷者的傷情作出初步判斷,以便按“輕重緩急”的原則急救和后送。 1呼吸的判斷 為了確定受傷者是否呼吸,可以將耳朵貼近受傷者的口、同時平視他的呼吸,并看到他胸腹的動作 。在呼吸極微弱時,不易見到胸廓起伏,可用一小塊棉花絮或薄紙片、樹葉等放在病人鼻孔旁,看這些物體是否隨呼吸來回飄動,以判斷有無呼吸存在。垂危病人 呼吸變快、變淺、不規(guī)則,一般受傷者在臨死前,呼吸變慢、不規(guī)則直至呼吸停止。這時的特征是胸廓起伏消失,鼻孔不出氣。 2.心跳的判斷 脈搏是血液流經動脈血管時的壓力波動,直接顯示心臟的跳動,一般測試腕動脈(橈動脈)。檢查心臟跳動的受傷者時,常檢查他的頸動脈,在喉結與相連肌肉間的頸窩處,可以觸知頸動脈的搏動。心跳停止時,頸動脈搏動消失,受傷者意識喪失,瞳孔散大,皮膚發(fā)紫。 3.意識的判斷 在事故現場判斷意識,以直觀受傷者瞳孔的變化為主。正常時,兩眼的瞳孔是等大等圓,遇到光線能迅速收縮。當受傷后,兩眼瞳孔不一般大,可能縮小或放大;用手電筒光線刺激,瞳孔不收縮或收縮遲鈍。當瞳孔逐漸散大,固定不動,對光反應消失時,病人陷于死亡。 檢查瞳孔的方法是:右手持手電筒,左手拇指及食指分別將兩側上眼瞼向上拉開,暴露瞳孔。正常瞳孔(黑眼睛.的孔洞)直徑約3~4毫米,雙側等大等圓,當受到光線刺激后雙側瞳孔立即縮小,移開光源后瞳孔迅速復原,受傷者死亡的特征就是指呼吸、心跳停止和瞳孔散大、固定。 4.意識狀態(tài) 正常人的意識是清楚的,反應是靈敏的,但當車禍發(fā)生后,因受傷部位的不同,其意識改變不盡相同。意識改變一般是由于腦部損傷,創(chuàng)傷性休克,劇烈疼痛等因素造成。若腦部有一時性不省人事,且時間不超過10至20分鐘,那樣表示傷不重;如受傷后一直昏迷或傷后昏迷一清醒一再昏迷,表示腦損傷嚴重,同時伴有劇烈持續(xù)的頭疼和頻繁的嘔吐,以及瞳孔擴大或大小不等的改變。創(chuàng)傷性休克傷員,除休克的表現外,一般在休克晚期出現昏迷。而劇烈疼痛引起的意識喪失僅為一時性“應激”改變,會迅速恢復的。 5.脈搏、呼吸的變化 正常人的脈搏(65~85次/分)、呼吸(16~20次/分),節(jié)律是均勻的。當發(fā)生車禍后,若傷員脈搏細快,面色蒼白,皮膚濕冷,煩躁口渴,呼吸淺快甚至困難,是出血性休克和肺、胸膜損傷的表現。若脈搏慢而洪大,呼吸慢而深是腦損傷的表現。這些都是危險信號,應火速送就近醫(yī)院搶救。 6.確定受傷的部位、性質、范圍和程度 在交通事故現場短時間內,要確定傷員受傷的部位、性質、范圍和程度有一定的難度,但只要細致觀察,就可以做出初步判斷。一般來說,傷情的輕重與全身情況是一致的,否則就可能有多發(fā)傷和內臟傷。因此,必須首先明確判斷傷員傷情是出血性休克還是顱腦損傷;是內臟傷還是骨折;是脊髓損傷還是一般的外傷;是開放性的還是閉合性的損傷,以及受傷范圍的大小和輕重程度等等,以便于及時救護。 三、事故現場傷員的運送 搬運和運送傷員是一項重要措施,先行現場搶救,再轉送附近醫(yī)院。 1.現場搶救 其主要任務是使傷病員迅速脫離出事地點,轉移到安全和便于救治的地方,以進行及時的止血、包扎和固定?,F場的搬運方法為: (1)單人搬運法搶救是采用的主要方法之一,可分側身匍匐搬運法,牽拉法和單人背、抱法,而以后者為最常用。背傷病員時,應將其上肢放在搬運者的胸前,搬運者背負傷病員胸腹,并用兩手托傷員兩大腿。抱傷病員時,搬運者一手抱扶病員腰部,另一手扶托傷病員大腿中部。 (2)雙手搬運法比較常用,有坐椅式與抬式搬運法,可用于一般傷員,但不宜用于脊柱損傷傷員等。 (3)救治傷病員時,應了解傷病部位,以便搬運時保持合適的體位,避免加重病情或發(fā)生意外。 ①顱腦傷患者宜處半臥位或側臥位,保持呼吸道通暢,妥善保護暴露的腦組織,防止或減少震動,可用衣物將患者頭部墊好。 ②胸部傷患有呼吸困難宜采用半臥位,可用衣物坐椅式雙人搬運法或用坐椅搬運。 ③腹部開放性損傷,腹腔臟器可自創(chuàng)口脫出,一般不宜回復,可用碗等覆蓋保護,然后包扎。如臟器大量脫出或臟器已嵌頓,血液循環(huán)障礙者,應適當消毒后回納包扎。搬運時,患者仰臥于木板,下肢屈曲,然后抬送。 ④脊柱損傷者在搬運時,務必注意保護脊髓,以免受損傷或加重損傷。禁用一人抱胸,另一人抬腿的雙人搬抬法,因這種體位搬運,可加重脊柱壓縮和脊髓受壓。正確方法可由數人共同進行,使身體平直,用均衡協調的力量抬起或滾動,采用俯臥位放置在木板或擔架上,如采用仰臥位,宜用小枕或衣服加墊于脊椎骨折部位,使脊柱過度后伸,然后抬送。如為頸部損傷,應穩(wěn)定頭部,適當牽引,數人協調將患者滾動仰臥至木板或擔架上,頸下墊小枕,頭部兩側用軟物固定,避免頭部搖動。 ⑤骨盆部損傷可采用仰臥位于木板或擔架上,髖、膝部屈曲,膝下可墊軟物,以保護體位。 ⑥多數上肢傷病患者可步行,但下肢傷病常需背、抱或雙人搬運,一般宜作固定后,再行抬運。 2.運轉 重傷員經現場搶救后,應迅速送醫(yī)院治療。 (1) 木板或擔架抬運法:適用于一般傷情、損傷、情況嚴重等病例,呼吸困難不太適用。 (2) 背、抱轉送法:較適應于體重輕、兒童等病例,路短易于完成,需要時可輪流背、抱。轉送路程遠者,不適用。 (3) 推車、三輪車、拖拉機、汽車運送,適用于道路較平坦的地區(qū)。 (4) 各種船只運送,適用于水網地區(qū)。 (5) 傷病員轉運最好用救護車實施。 3.轉送時注意事項 (1)注意觀察病情,特別是脈搏、呼吸、神志等改變,開放性傷口應注意出血、必要時需重新包扎處理。 (2)注意保持傷員的特定體位。 (3)頸、胸部的傷情,應維持呼吸道通暢。 (4)注意觀察經固定的肢體,定時檢查末梢循環(huán),如出現循環(huán)障礙者,應及時處理。 (5)腹部損傷、昏迷、嘔吐及估計需盡快手術治療者,應禁飲食,一般病例可適量飲水。 李金學展開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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