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管理規(guī)定(試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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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動車充電管理規(guī)定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電動車的管理,給員工電動車的充電供方便,確保充電安全,公司本著以人為本,保障職工安全宗旨,特制定本規(guī)定。一、人事行政部負責電動車充電處的管理,行政部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行政部應定時進行安全檢查。二、本充電處只限本公司內部員工上下班車輛或公司內住宿人員外出車輛充電使用。特殊情況須報告人事行政部,經同意后方可使用。充電人員對充電器二芯插頭至連接車體線路、車體本身和充電過程負全責.三、本充電處只限電動車刷卡充電。充電人員不得更改線路和開關,若因更改線路、插座和開關,私接插座以及一座多充現象引起的火災及其他傷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的由車輛所屬員工負全部責任并
2、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四、電動車按規(guī)定充電時間停放充電。不充電或充電完畢的電動車盡量不放置在充電位置,以方便其它電動車充電.五、停車棚充電處共有15個位置供充電,由行政部按時進行停車棚供電控制;因充電時間過長,充電器、電瓶、線路陳舊老化、電動車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災及其他傷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的由車輛所屬員工自行負責。六、充電卡管理使用須知:1.1充電卡由行政部張三、李四統一管理充值,需充電員工可至行政部張三、李四處繳納充電卡質量保證金50元/張,充電卡可進行充值為30元100元金額,充電每小時扣費金額為1元,員工可長期持卡使用,卡內金額不足可至行政部張三、李四處進行現金繳納充
3、值后可再次使用。1。2員工離職或不再需要充電卡使用,可持卡至行政部張三、李四處退還質量保證金50元/張及卡內余額。1.3充電卡為無記名、無密碼使用,使用人須謹慎保管,如有遺失自行負責,公司將不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需再次領卡充電使用須再次繳納質量保證金.1。4由行政部工作人員每月盤點充電卡發(fā)放明細,保管人員遺失充電卡予以繳納50元/張購卡金額。七、員工在電動車充電前應進行安全狀態(tài)確認,對充電器、插座、插頭、線路進行檢查,堅持做到多聞、多看、防止線路過熱引發(fā)事故。行政部應重視日常安全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當即處理,無法當場解決的問題應向領匯報。八、嚴禁在惡劣天氣情況下充電,行政部將視天氣情況,以安全為前提關閉充電處的總電源;具體停充電日人事行政部負責通知。大雨天氣若未關閉電源,員工進行充電時,應仔細觀察充電處有無漏水漏電現象,以防短路引起火災及人身傷害事故,若應此原因引起的火災及其他傷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的由車輛所屬員工自行負責.九、充電器應保證散熱正常,禁止將衣物、塑料制品、易燃易爆等物品與正在充電的充電器接觸。十、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和完善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從公布之日起實施。人事行政部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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